关于开展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05浏览次数: 111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我校学生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将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实践能力的培养相结合,使广大团员青年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家乡建设做贡献。根据团省委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祖国勤学修德  以实践明辨笃实
二、活动内容
我校今年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确保取得更加丰硕的实践成果。今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访校友・践行校训”泰山学院校友寻访活动
开展校友寻访活动,宣传分享校友成长历程。校友是学校发展的重要财富,优秀校友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具有作用。通过对校友的采访,了解校友的求学以及工作经历,挖掘学院不同时期、各个阶段的故事,汲取当中的宝贵经验,继承泰山学院的优良传统,在实践中了解“厚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以及泰山学院精神。
2、“回访母校?续写华章”招生宣传活动
鼓励同学利用寒假返乡时间回到各自高中母校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与高中母校联系,汇报大学学习生活情况,并通过大学生活宣讲等活动,依托各种载体向母校介绍发展情况、特色优势、专业设置、办学条件等,充分发挥泰山学院招生宣传学生形象大使的作用,吸引更多的优秀学子报考泰山学院,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生源质量。
3、“铭记历史?继往开来”红色足迹寻访活动
利用返乡契机进行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的实践活动,通过参观走访革命历史遗址、红色教育基地、走访老一辈的革命者,亲身体验红色年代革命根据地的生活环境、深入挖掘党的历史和故事、探访红色革命基地的现状,并通过实地调研、参观学习、人物走访等方式,为当地红色基地的发展和革命精神的推广做出自己的贡献。
4、“传统文化?道德新风”学习雷锋志愿服务行动。
积极宣传、践行雷锋精神,广泛开展敬老、助残、关爱农民工子女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深入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乡(镇)村学校,提供课程讲授、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文体活动、爱心捐赠等志愿服务,探索与落后地区学校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学习宣传道德模范,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在校内外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
5、“依法治国・知法普法”法制宣讲活动
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法律知识巡展,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宣传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我国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宣传在我国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引导正确处理纠纷,维护自身法权益。
6、“聚焦民生?共创和谐”民生社会热点调查行动
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的新风尚、新气象,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开展活动。倡导学生关注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组织学生利用寒假返乡机会重点开展关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健康服务、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依法治国等具体社会问题的调查和研究(如:食品安全、物价上涨、环境污染、留守儿童问题等),通过发放问卷、实地调研、走访部门等方式深入基层,可以开展社区挂职、见习就业、科普宣传等活动,为广大基层群众排忧解难,增进青年学生对奉献社会内涵的理解。
7、“青春有我?美丽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行动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利用寒假回乡深入学校、走进社区、走向社会开展国土生态文明、资源节约意识、自然环境保护、环保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实践活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8、“砥砺品质・运用真知”就业创业实践活动
将社会实践活动与年度项目、服务社会、勤工助学、创新创业相结合。依托校内实验室、校外实习基地和一批开放共享的实践教学平台,将年度项目带入社会,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开展就业创业活动。支持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实验、创业计划和创业模拟活动,在参与专业实践的过程中,提高能力。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团总支要原文传达文件,积极组队参与实践,认真制定实践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实践活动;同时结合专业特长,引导大学生从自身实际出发,分散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                 
2、就近就便,因地制宜。同一城市、社区、乡镇的大学生可以有选择的结伴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3、强调纪律,安全第一。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观念,在实践过程中,时刻注意自我保护,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总结表彰
1、开学后,利用三周左右的时间,各团总支对大学生寒假开展社会实践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总结和交流。要认真做好学生个人的实践成绩评定工作,作为社会实践学分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团支部的“实践归来话体会”主题团日活动,深化巩固社会实践成果。
2、做好对寒假社会实践以上内容的评比工作,按照参与实践人数的1%评优秀个人、1%评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其中优秀实践报告必须包括以上实践内容。
3、请于2015年3月28日前将社会实践材料交团委办公室认定,电子版发团委邮箱tsxytwbgs@163.com
 
                                  

                                      共青团泰山学院委员会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