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举办第十四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机器人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17浏览次数: 40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激发当代青年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与爱好,提高大学生的知识创新和科技发明能力,推动我省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特举办山东省大学生机器人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科协、省学联

二、承办单位

邹城市人民政府

三、活动时间

20154月―6

四、活动地点

邹城市

五、参赛对象

全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民办高校的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六、活动流程

(一)竞赛项目

   本次大赛竞赛项目分如下两大类:

1.推荐项目:凿壁借光

   比赛开始后,参赛两队机器人在3分钟时间内,需完成路障穿越任务和小球收集任务,然后进入借光区域,打开灯光开关,完成“凿壁借光”终极任务。

2.自选项目:表演展示项目、机器人创意项目

1)表演展示项目

表演展示项目为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机器人或机械手,作品形式为模型或实物。

2)机器人创意项目

机器人创意项目为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机器人或机械手的创意设计,作品形式为3D模型或动画。

  (二)竞赛规则

   本次竞赛规则见《第十四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机器人大赛项目比赛规则》附件1)。

   (三)日程安排

1.竞赛启动(20154月)

20154月,主办单位发布竞赛通知,各参赛高校进行校内发动、宣传,组织参赛队伍,设计、制作参赛作品。

2.参赛预报名

2015426日前进行竞赛预报名。

请各高校在接到通知后于2015426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向承办单位报送《第十四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机器人大赛报名表》附件2、《第十四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机器人大赛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进行预报名,并电话确认。电子版材料以学校名称+大学生机器人大赛预报名命名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sdsjqrds2015@163.com请各高校联系人加入竞赛工作QQ交流群439539270

3.确定参加竞赛作品数量

2015427日―430日,竞赛承办单位根据各高校预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各高校参加竞赛作品数量。

4.报送参加竞赛作品名单

2015525日前,各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向承办单位报送《第十四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机器人大赛报名表》附件2、《第十四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机器人大赛统计表》附件3)进行竞赛报名,并电话确认。电子版材料以学校名称+大学生机器人大赛报名命名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sdsjqrds2015@163.com

各参赛高校于5月2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寄至山东省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工作筹备组。地址:邹城市西外环南路1号山东正方智能装备产业园(原经济开发区海外产业园)。邮编:273500

5.竞赛

20156月上旬,在邹城市进行竞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赛高校需派领队1名,每件作品根据情况确定参赛队员。参赛人员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无需缴纳参赛会务费。

   (四)表彰奖励

1.组委会为获奖队颁发证书。

2.给予部分成绩突出的参赛队实物奖励。

3.参赛队员到邹城市投资创新创业项目的,可以申请当地科技创投天使基金(总额度5000万元)。

4.推荐优秀参赛队员到邹城市智能装备行业就业。

七、其他事项

1.希望各高校大力宣传全面发动精心准备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到本次竞赛中来。

2.各参赛高校要通过微博、公众号发布、转播活动参与情况并@山东团省委学校部要组织学生参与线上互动。

3.各高校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校级初评,择优选出本校参加省级竞赛的作品。

4.每个参赛作品需提供1个X展架对作品进行说明,X展架的尺寸为600×1600mm。

5.作品应有利于运输及展出。

6.参赛时各参赛学校自带1面校旗。

7.竞赛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大赛会务云平台发布,平台正在建设,关注方式随后通知。竞赛工作QQ交流群:439539270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席丽红

联系电话:0537-5252015    17853702015

邮    箱:sdsjqrds2015@163.com

地    址:邹城市西外环南路1号山东正方智能装备产业园(原经济开发区海外产业园)

邮    编:273500

附件:

1.《十四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机器人大赛项目比赛规则》

2.《第十四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机器人大赛报名表》

3.《第十四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机器人大赛统计表》

通知及附件电子版下载.doc

第十四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邹城市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