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活动
【转】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 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5-05-01

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

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我省大学生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百花齐放、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示我省学子团结创新、锐意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发广大学生热爱艺术、勤奋学习、努力成才的热情与动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特举办“音为梦响,非唱不可”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共青团青岛大学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15年4月-2015年5月

四、活动地点

初赛:山东省各高校

   复赛、决赛:青岛大学剧院(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东路7号)

五、参赛对象

全省各高校(含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民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

六、活动主题

  音为梦响,非唱不可

七、赛程设置

1、初赛:(4月17日--4月20日)

全省各参赛高校自行组织开展本次校园歌手大赛初赛,各高校选拔、推荐2名优秀选手参加复赛,专业组(民族唱法、美声唱法)、流行组(流行、民谣、摇滚、通俗等)各一名。

2、复赛:(5月15日)

   复赛共分专业组、流行组分别进行,参赛选手根据抽签顺序依次登台演唱一首歌曲,曲目、伴奏自备,限时3分钟,评委依次进行打分,各组得分排名前十的选手晋级决赛。

3、决赛(5月17日)

决赛以专业组、流行组分别展开角逐,曲目可与复赛相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单项奖若干。

九、有关要求

1、各高校推选2名复赛选手,并于4月27日前将复赛报名表(见附件1)、个人写真(生活照)5张打包发送到组委会邮箱(sdsjzwh@163.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学校名称+组别+姓名。

2、 5月14日17:00之前,所有复赛参赛选手前往青岛大学中心校区东院(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东路7号)德雅楼一楼音乐大厅报到并召开赛前说明会。

3、参赛选手及其团队成员比赛期间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需自理。

4、比赛服装、伴奏、乐器(钢琴除外)需选手自备。伴奏统一要求为MP3格式,并符合比赛要求时长,请于5月10日20:00前发至组委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学校名称+组别+选手姓名。逾期未发送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自动弃权。

5、其他事宜以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联系人:李明谦    联系电话:15053325657

   李晓帆  联系电话:13646486332

   项允杰  联系电话:18615106567

附件一:校园歌手大赛复赛报名表


                 第十四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共青团青岛大学委员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6715181
6711519
6715605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

邮编:271000

鲁公网安备 37091102000238号 鲁ICP备050023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