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泰山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团委
发布时间 2018-06-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献礼60周年校庆,展现新时代教师的风采,倡导尊师重教的风尚,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第六届“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9月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学第一线,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并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以上。重点推荐45周岁以下中青年优秀教师原则上近三届当选的“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不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尊自律,清廉从教。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

2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树立优良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精益求精。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成绩显著。有自己独特、鲜明的教学风格和特色。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积极担任班主任和兼职辅导员,争当大学生的人生导师。

4顾全大局,服务社会。注重团队协作,不计较个人得失,同事关系融洽,心态乐观向上。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学校、社会志愿活动,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

5、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上一年度学生评教得分排名后60%者;

2)上一年度造成教学事故者;

3)有损师德师风,造成不良影响者;

4)其他不符合优秀教师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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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办法

此次评比活动采取公开公正的原则,共分为四个阶段:推选提名阶段、材料审核阶段、展示投票阶段、决赛阶段。

(一)推选提名阶段(6月18日—6月22日)

1、学院推选

各二级学院评选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班级、学生会推选工作。每班推选一名教师报至各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各学生分会组织汇总各班级推选名单,并组织本院学生进行投票。投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评选指导委员会参考投票结果,按照评选标准,经审核后确定2名候选人报至校团委办公室。

2、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15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及2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教师个人生活照一张。所有纸质版材料于6月22日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理工楼B1005),电子版材料发至联系邮箱21811033@qq.com 。

(二)材料审核阶段(6月下旬)

学校评选指导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对候选人所在学院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所有材料经审查核实后,确定进入投票阶段的教师名单。

(三)展示投票阶段(7月上旬)

1、线下展示、投票:

校团委负责统一制作候选人事迹展板在校园内进行集中展示。校学生会负责在校内15个学院所在教学楼设置投票点,组织学生填涂选票卡进行投票,每位学生仅投票一次,每次须填选10位教师。

2、线上展示、投票:

校团委将在“泰山学院团委”和“泰院学子”微信公众号及“泰山学子网”等新媒体刊发候选人事迹,期间同步进行网络投票

3、学校评选指导委员会综合线上线下投票情况,确定20名教师进入决赛环节。

(四)决赛阶段(7月上旬)

1、决赛环节

通过5分钟内的教师个人展示演讲(主题不限,内容结合育人、教育成果等方面),学生大众评审进行现场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确立名次。如遇第十名并列,学生大众评审将继续投票,直至产生前10名。

2、学校将授予前10名教师泰山学院“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荣誉称号,授予进入决赛的其他教师泰山学院“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提名奖,在教师节前进行表彰。

五、组织实施

(一)学校成立“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评选指导委员会,评选指导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工处、工会、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成员组成,评选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评选活动日常监督指导工作。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评选指导委员会。

(二)各二级学院评选指导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推选联络工作,6月20日前将联系人员姓名、学院、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校团委联系人:李飒,联系电话: 6715181,电子邮箱:21811033@qq.com。

(三)学生大众评审团选拔

每个二级学院推选20名优秀学生代表组成学生大众评审团。学生代表必须从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党员代表中产生,学习成绩在班级前20%、品德高尚、无任何违纪行为。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名单要在本院内公示。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有关推荐和评选工作,真正把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和业绩突出、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出来,为学校教育发展做出贡献。

(二)求真务实,严格把关。各二级学院评选指导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指导本学院学生会、班级做好本学院的初选推荐工作,对推选的候选人要进行公示。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核,加强监督和指导力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积极壮大主流舆论声音,要把评选推荐与学风建设、师德建设和人才培养相结合,形成广泛覆盖和高度关注的集中声势,在全校形成修师德、铸师魂、练师能的良好氛围。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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