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
“建行杯”第八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方案
发布者 团委
发布时间 2022-07-06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线上线下相融合,展示山东省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打造共建共享的创新创业盛会,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源源不断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更中国。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充分展现新发展阶段高水平创新创业教育的丰硕成果,集中展示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中国方案,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感召力。 

  (二)更国际。立足山东实际,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业者,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搭建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 

  (三)更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弘扬劳动精神,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造就理想信念坚定、勇于创新创造的新时代青年奋斗者,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塑造力。 

  (四)更全面。鼓励各学段学生积极参赛,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各类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引领力。 

  (五)更创新。丰富竞赛形式和内容,优化赛制选拔,改革赛事组织,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促进高校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升高等教育新时代创造力。 

    三、大赛主要内容

  (一)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三)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大赛总体安排 

本届大赛对接全国大赛,充分体现山东特色,探索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实现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各环节。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温度、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开启我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 

省赛将举办“1+3”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3”是3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活动、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路演、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展。

五、大赛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省教育厅、省委网信办、团省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省直部门单位共同主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冠名支持。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纪律与监督委员会。

    (一)大赛组委会。由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二)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大赛的执行、宣传、推广、沟通、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三)专家委员会。由行业企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四)纪律与监督委员会。由省教育厅组织建立,负责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承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调解、处理争议。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校、国家开放大学有关分部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实施初赛、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六、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已获往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赛道奖项的项目可报名参赛,但如果在本届省赛中获奖水平不超过往届,则不重复授予奖项、不重复发放奖金。  

   (三)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主要审查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高等学校、国开大各有关分部学生参赛项目由所在学校负责审核,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参赛项目由各市教育(教体)局负责审核。

    七、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市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不含萌芽赛道)。校级(市级)初赛由各高等学校或各设区的市教育(教体)局负责组织,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参加省级复赛。省级复赛和省级决赛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八、参赛项目数量

    (一)本科和高职院校在校生校级初赛参赛率,原则上不低于25%。

    (二)鼓励中职学校积极发动学生参赛,原则上各市平均每校报名项目数不低于10项。

    (三)晋级省赛的名额,以6月30日12时各校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进入校赛阶段的报名项目数为基数,综合考虑省赛网评能力和学校的赛事组织、上届大赛各赛道(含国际赛道)获奖情况等因素,确定2000项左右晋级省级复赛。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合并计算晋级省赛名额。各市教育(教体)局根据本市晋级省赛的项目数量,将名额分配给有关中职学校。

   (四)各校入选省赛各赛道各轮次项目数不做限制。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每所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各不超过3个。产业命题赛道每道命题每所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萌芽赛道每所学校入选全国总决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赛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萌芽赛道每所学校入选全国总决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五)各校推荐晋级省赛的项目时,须在《推荐项目信息表》中如实填报项目往届省赛获奖情况。如发现虚假填报或瞒报,将取消相关项目本届大赛的参赛资格及相关奖项;省教育厅将在全省范围对推荐学校进行通报,并取消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六)严禁虚报或乱报项目,如有发现将缩减推荐省赛名额并取消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九、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4-6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在服务网“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截止时间由各市各高校根据初赛安排自行决定。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进行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校级(市级)初赛(5—6 月)。各校登录cy.ncss.cn/gl/login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校级账号由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和分配。校(市)赛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校(市)自行决定。各校、各市要正确研判当地的疫情形势,赛事组织须符合本地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并制定应急预案。校级(市级)初赛须在6月30日前结束并完成省赛项目推荐。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省赛参考。7月1日—31日,各校还可继续发动学生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再此阶段报名的项目仍然统计在学校报名参赛项目数量中。

   (三)省级复赛(7 月中上旬)。省级复赛通过会议评审和网络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出1000个左右项目晋级省级决赛。

   (四)省级决赛。省级决赛定于2022年7月下旬举办,决出各类奖项,省级决赛设金奖排位赛,以此确定推荐国赛项目顺序。

   (五)省级复赛、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十、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十一、奖项设置

   省级决赛设置如下奖项:

   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共设置金奖200个、银奖300个、铜奖500个,产业命题赛道设置金奖 20个、银奖30个、铜奖50个。高教主赛道、职教赛道各设置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各1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置乡村振兴奖、最佳公益奖各1个。获奖项目将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金奖项目的奖励资金,由高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高字〔2021〕7 号,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在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计划资金中统筹安排。

   萌芽赛道设置创新潜力奖20个,获奖项目将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高教主赛道及职教赛道共设置高校优秀组织奖20个,根据在校生参赛率、校赛组织情况及邀请国外项目参赛等因素统筹确定。设中职学校优秀组织奖5个,根据参赛项目数量、质量等因素确定。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优秀组织奖10个,根据在校生参赛率、活动方案报送、活动组织及校赛组织情况等综合认定。大赛组委会将为获奖院校颁发奖牌。

   设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优胜奖各10个;设职教赛道优胜奖15个,其中高校10个、中职学校5个。根据省赛获奖情况综合评定。大赛组委会将为获奖院校颁发奖牌。 设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大赛组委会将为获奖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另外,对参加全国总决赛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产业命题赛道成绩优异的项目,根据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额外奖励。

   十二、激励措施

   (一)将国赛和省赛的获奖情况纳入全省高校“双高”建设、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本科高校分类考核、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的考核内容;列入山东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考核评估指标;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高校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内容。 

  (二)支持学校对国赛、省赛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在工作量认定、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岗位聘任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对国赛金奖项目排名第一位的指导教师,通过加分或直聘等方式,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优先考虑。 

   (三)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将国赛金奖、银奖分别参照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同等对待。 

   (四)获得国赛金奖、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若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鼓励所在学校在安排下一年研究生招生指标时对该导师予以倾斜。 

  (五)指导学生获得国赛金奖、银奖的教师,如获奖项目依托本人科技成果,鼓励所在学校认定为科研成果转化。教师作为团队负责人申请省级青创团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支持。 

   (六)萌芽赛道获奖项目指导教师(教师排位前三)认定为承担一节省级公开课。 

   (七)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国赛、省赛获奖项目团队成员可认定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学生获奖情况可计入个人科研成果。 

   (八)鼓励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本科高校

将学生国赛、省赛获奖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获奖者报考在鲁高校相应专业研究生,参加复试时,学校可将获奖情况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九)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的国赛、省赛获奖学生,鼓励高职院校在确定专升本考试校荐生资格时参照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同等对待。 

   十三、赛事服务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国家24365 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ncss.cn/)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人才招聘、资源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相关信息。

   十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校、国家开放大学各有关分部于5 月 31 日前登录大赛联系人信息登记页面(https://www.wjx.cn/vj/tTM5yoo.aspx)填报 2名联系人信息,其中1人作为大赛系统管理员。

   (二)各高校要研究制定校级初赛实施方案(含组织机构、

赛事安排、宣传动员、激励政策、经费和制度保障等),5月31 日前,将实施方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以“学校名称+校赛实施方案”命名。

   (三)各高校要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活动方案(须明确活动时间、地点、规模、形式、支持条件等内容),于5月31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以“学校名称+红旅活动方案”命名。

  (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冠名本届大赛,并为举办大赛和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供必要支持和服务。各市、各高校要积极与当地建行做好对接工作,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协同育人机制。

十五、联系方式 

   (一)请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校、国家开放大学各有关分部指定大赛牵头部门两名工作人员加入相应QQ工作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交流。

   (二)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王昭,联系电话:0531—86958775、0531—86983344,电子邮箱:scjy@shandong.cn;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代善成,联系电话:0531—51793781。

 

6715181
6711519
6715605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25号

邮编:271000

鲁公网安备 37091102000238号 鲁ICP备050023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