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精神,用微电影这一艺术形式传递文明风尚,展现和谐社会风貌,同时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加快推进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举办“影动青春梦,传递正能量”微电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科协
承办单位: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
二、大赛主题
影动青春梦,传递正能量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新闻发布和媒体宣传及颁奖典礼期间嘉宾接待服务、优秀微电影作品评选、颁奖等各环节的内容审定及组织主持工作。
四、参赛对象
全省各普通、职业、民办高校及各市属职业学院在校大学生。
五、参赛要求
1、题材要求:作品主题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围绕“影动青春梦,传递正能量”来展现大学生的风采以及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思考;作品内容需为原创,格调高尚,思想健康,具有时代精神,不得含有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可以从人生旅程中发生的丰富多彩、鲜活多姿的动人故事,如志愿服务、生态环保、尊老助残、爱心传递等,倾诉爱国情怀、记录身边感动、讲述凡人小事,讴歌奋斗人生,塑造道德模范,刻画最美人物等方面来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2、制作要求:所有作品均使用高清设备拍摄,剪辑输出高清格式。同一部作品的视频格式分别转成MP4(H.264)格式,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1080)和FLV格式。作品必须为原创,如改编他人作品,请出具原作者委托书,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所有作品均需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字幕。
3、参赛作品时长要求: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均限10分钟以内,公益片1分钟以内。
4、参赛人员要求:可以个人参赛,也可以团队参赛,团队参赛人员每组不超过五名。
六、作品分类
1、故事片
2、纪录片
3、动画片
4、公益片
七、奖项设置
所有片型(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公益片)均设置综合奖及单项奖,其中综合奖等级及数量设置如下: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
单项奖设定:
故事片单项奖设置如下:
1、最佳编剧奖 1名
2、最佳摄影奖 1名
3、最佳剪辑奖 1名
4、最佳演员奖 1名
纪录片单项奖设置如下:
1、最佳题材奖 1名
2、最佳摄影奖 1名
3、最佳剪辑奖 1名
公益片单项奖设置如下:
1、最佳创意奖 1名
2、最佳剪辑奖 1名
3、最佳摄影奖 1名
动画片单项奖设置如下:
1、最佳创意奖 1名
2、最佳视觉效果奖 1名
3、最佳造型设计奖 1名
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综合奖一、二、三等奖的作品指导教师;
优秀组织教师奖:根据各参赛高校作品报送情况,评选优秀组织教师。
八、参赛方式
1、参赛者需填写大赛《申报表》,剪辑完成的DVD作品光盘1份,封面请注明作品名称及主创人员名字,同一部作品的视频格式各转为MP4(H.264)格式和FLV格式,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1080)。
2、各高校将作品汇总后,填写“影动青春梦,传递正能量”微电影大赛作品汇总表,连同参赛作品一同邮寄。
邮寄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青岛农业大学动漫与传媒学院
联系人:嵇安奕
联系方式:0532-86080743
邮编:266109
九、日程安排
1、作品征集:2015年4月7日――2015年5月25日
2、作品评审: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2日
3、获奖作品公布: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9日
十、版权及参赛有关问题特别说明
1、选手必须完整填写报名表,填写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对于联络方式未注明或者有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选手本人承担。
2、为保证大赛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由我省相关高校影视专业教师、电视台、视频网站等机构的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
3、组委会将以报名表中所填写情况作为获得版权的法律依据,由于报名表填写结果中所产生的所有版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解决。参赛者送的作品进入大赛评选阶段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参赛作品。
4、参赛组织和个人拥有参赛作品完全著作权,并对该作品负一切版权责任。除非参赛者在填写报名表时有特别申明,组委会与合作组织有权基于本次活动的目的,以复制、发行、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形式,无偿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5、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选手邮寄作品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或者参赛单位自理。
6、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7、凡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大赛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第十四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