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活动
【转】关于举办第十四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齐鲁情”原创诗歌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5-05-01

各高等院校团委: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讴歌党在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取得的伟大成就,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聚大学校园团结奋进的正能量,鼓励大学生以创作、颂诗的形式抒发自己的中国梦和齐鲁情,以诗意的视角感悟校园生活,展现齐鲁大学生的风采,点燃心中的中国梦,抒写齐鲁情,引领广大青年焕发热情与能量,特举办山东省大学生“齐鲁情”原创诗歌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科协、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德州学院委员会

二、参赛对象

全省各普通、职业、民办高校及各市属职业学院在校大学生。

三、比赛主题

本次大赛以“齐鲁情”为主题,展青春风采,抒齐鲁情怀,旨在让青年学生通过诗歌创作的形式,增强爱国之情,报国之志。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紧扣 “齐鲁情”这一主题

2.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抒发大学生对党、对齐鲁大地、对美好生活的真挚情感,体现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热爱学习,热爱生活,坚韧不拔,励志图强的良好风尚;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

4.诗作体裁不限,数量不限,字数不限。可以是新诗、古典诗词或散文诗,可以是单篇诗歌或组诗

五、竞赛日程

1.校级初选阶段:20154月―5

初赛由各校(院)自主进行。要在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的基础上,按照比赛要求对本校参赛作品进行初步评审,于525日之前,以学校为单位通过指定途径进行作品申报。

2.省级决赛阶段:20156

决赛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

六、报名方式

本次大赛只接受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统一报送作品。要求每个参赛队均须由同一所学校学生组成,每队可配1名指导教师。

参赛作品的报送日期截至525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请将参赛作品及报名表、参赛作品信息汇总表(加盖学校团委公章)寄送至承办单位。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打包,以“××学校“齐鲁情”原创诗歌大赛”命名,发送至邮箱dzxytw5575@163.com

邮寄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大学西路566号德州学院团委

邮编:253023;联系电话:(05348985575  联系人:张月青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根据参赛作品的类别设置相应奖项。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具体奖项将根据参赛作品数量,按照团省委要求比例设置)

八、注意事项

1.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动员在校大学生积极参加并完成初赛。

2.参加决赛作品的版权由作者和大赛组委会共同所有。参加决赛作品可以分别由作者或组委会的名义发表,或以作者与组委会的共同名义发表。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十四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共青团德州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五

附件1:“齐鲁情”原创诗歌大赛.doc

附件2:“齐鲁情”原创诗歌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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